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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谋杀”已成为“双11”的常态。专家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
2025年11月10日 07:42 来源:法治日报
普莱斯的“过山车”和“算法谋杀”已经成为“双11”的常态。专家建议建立一个“黑名单”系统来结束定价混乱。近期,“双11不便宜”的话题迅速升温,正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电商平台在“双11”余额支付通道上线仅一天后就突然停止“限时补贴”。于是,每升的产品价格,不少参加直播间活动的消费者尚未支付的余额在几秒内从几十元涨到了数百元,在一些直播间引发了退款热潮。e 广播室。在社交平台上,网友们纷纷抱怨订单,并指出平台不断的“小动作”让消费者“非常不满意”。一些品牌和主播也抱怨被平台批评和“背后捅刀子”。 “双11”这个观察消费市场的重要窗口,频繁的价格混乱不仅削弱了单一促销的效果,也侵蚀了消费者信任的健康基础。监管机构、平台和企业应如何共同打造透明、可预测的消费环境?阿律达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印秀、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勇。记者:这个购物节原本是一个卖家获利、消费者受益的购物节,但这次今年,叠加了全额折扣、押金、闪购等规则,把它变成了“令人头疼的放映室”。做完“数学题”后,很多消费者发现价格非但没有下降,反而上涨了。优惠规则越复杂,比较价格就越困难。这是卖家。是因为他们利用“数字鸿沟”来获取消费者吗?黄英旭:优惠不断升级的本质是卖家和平台为了牟利而刻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这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复杂的规则加剧了信息不透明。存款通胀、店内折扣、平台优惠券、会员折扣、即时支付折扣等多层优惠机制,让消费者花费大量精力计算实际支付金额。横向价格比较几乎不可能e 由于总折扣阈值、使用期限和类别排除等限制。如果消费者无法确定真实的性价比,就很难获得公平的交易,最终将被迫接受次优的价格。这种定价混乱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值得警惕的是,公关标签模糊规则和临时规则变更已经成为一种“收割”工具。例如,某个产品的价格可能会因为补贴突然终止而上涨,或者预售页面可能会提示购买价格低于某个数字,但现实中必须满足首小时内付款、多张优惠券等潜规则。这不仅侵犯了公平待遇的权利,还可能导致价格欺诈。记者:“算法破坏熟悉度”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为什么这种行为如此难以被发现?什么平台通常会采取哪些措施来隐藏它?黄英旭:“算法驯服谋杀”已经被无数的投诉和事件所证实。其特点是“隐蔽性强、目标范围缩小”。 “准确的”。从代表的角度表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新用户与老用户的价差”。例如,老用户无法获得优惠券,但新用户可以立即获得优惠券。另一个是“动态价格差异化”。该平台根据用户的观看频率、购买历史和购买力来确定用户的价格敏感度。例如,经常购买高端产品的用户,对于“货比三家”的用户,价格较高,而对于经常购买高端产品的用户,价格较低。这种行为很难被发现。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平台以“有理名”隐藏了差价。例如,将“老年用户的更高价格”呈现为“仅限会员的权利”,并且我将“动态涨价”解读为“个性化推荐”。同时,用户很难同时比较多个账户之间的价格。即使发现不符,也很难证明这是“故意杀人”。马蓉:随着算法技术的重复,消耗会增加。投资者越来越发现自己在平台面前处于“单向透明度”的弱势地位。平台可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和支付能力,通过“限时补贴”、“当日折扣”等定制措施,逐步测试价格敏感度,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千人千价”的交易方式非常隐蔽,消费者很难发现,更难以比价。记者:有消费者坦言,在“流量至上”心态的驱动下,部分商家和平台认为“双赢”。“乐11”是清理库存、降低经营业绩的“救命稻草”,这种套路行为从长远来看会不会过度损害自己的声誉? 黄英旭:商家和平台利用套路交换短期流量,不仅过度榨取长期声誉,也挤压合法利润。良好的市场状况取决于信息的诚实、可靠和透明,也是“双11”等促销活动持续进行的基础。复杂的规则和临时的变化,存在先增后减、优惠条件不明确、突然终止补贴等多重法律风险,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而且责任累计收入是非法的,因为它直接影响企业利润,这个记录也会被记入你的信用档案,从而影响后续。大量的市场准入和合作机会。记者: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虚假评论”、“低价指导”、“破坏大数据”等行为。黄英旭:新修订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能否为纠正价格混乱提供有效途径?在大力支持下,此前定义模糊的行为首次被纳入禁止类,为监管机构调查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解决了过去制裁毫无根据、难以识别的困境。然而,该法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现实挑战。比如,“算法死亡”完全取决于平台后台数据分析模型,消费者感受到的价差依然较高。该系统可以表现为“个性化推荐”和“会员制”监管机构需要穿透复杂的“算法黑匣子”,需要专门的技术团队拆解数据逻辑,平台可以以“系统故障”或“数据安全”为由拒绝合作。其次,虽然相关法律明确禁止价格欺诈,但新的行为仍需明确识别。全额折扣的分配规则模糊。在订购多件商品时,卖家可以自行调整分配比例,这可能会导致某些商品的实际支付价格高于原价。此类行为很难直接认定为“欺诈”,监管机构往往只能下令采取纠正措施,但很难形成有效的威慑,给经销商留下逃避监管的空间。更重要的是,目前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大多是“定额罚款”或“按违法价格倍数罚款”。晚上。”要形成真正的威慑,必须进一步结合行动制裁,实现比例制裁。只有法律规定、技术监管和常态化执法相协调,才能有效克服价格混乱。记者:有关部门和平台能否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屡次进行价格欺诈的卖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促销并处以罚款?黄英旭:针对“乐11”等促销中的价格混乱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标准日益完善,涵盖了价格欺诈、“算法杀戮”、虚假宣传等根本性问题。然而,“良法”必须通过“善治”来实现。关键是要把书面的规则变成现实的限制。一方面,要推动执法监管常态化,确保零售商和平台不断强化合规监管。e 防止再次发生中断。另一方面,平台要切实履行核心职责。要严格合规自查,消除模糊术语,规范价格标签,树立流量第一的心态,从源头杜绝套路营销。同时,消费者应加强法制教育,普及常见的优惠套路和维权方法,提高消费者的预防和歧视意识,避免陷入“优惠陷阱”。此外,还要简化维权流程,降低举证成本和诉讼成本,让消费者不再因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而望而却步。通过公共维权机制解决普遍存在的价格欺诈问题,不仅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构建社会集体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落实。完善各项制度规则,让市场交易回归公平透明的良性循环。马勇: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价格欺诈。同时,完善“一键投诉”等功能,减少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成本,鼓励消费者主动举报不当营销行为。本报记者赵莉/本报见习记者丁毅
(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