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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食品饮料项目食品安全主体指定监督管理规定》正式生效,指出了部分餐饮方案“只开店、不管理店”、“根本不赔钱”的操作缺陷,并启动密集审议。近年来,知名网络品牌频频出现厨房脏乱差、夜间违规使用食材、员工技术不熟练等问题。餐饮连锁一度面临“规模与安全失衡”的困境。此次新规的出台,顺应了餐饮连锁业的发展趋势,精准针对行业短板,鼓励企业从规模经营转向公平经营。关于安全与发展。对于连锁品牌来说,总部真正应该承担起管理的主体作用。新规落地的关键是“责任不中止”,这就要求连锁品牌打造覆盖全流程的责任闭环。总部应与加盟商明确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连带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基础原材料统一配送、关键岗位认证、定期安全培训等确保标准执行。更重要的是,监管必须广泛化、智能化,利用科技手段将门店厨房运营情况、供应链数据、顾客投诉信息与总部实时对接,推行从事后纠正到事中主动预警和干预的管理模式。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精准发力需要 s 来充当“等待并等待”的角色。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新规定根据连锁餐饮企业的规模,明确了分级监管责任。门店超过10000家的品牌由省级直接管理,而中小型连锁店则属于市县,权责更明确。但为避免监管脱节,仍需打通区域间信息交流和联合研究的渠道,形成监管合力。执法层面还将重点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整治,对屡教不改的坚决执法。我们一定要刚柔相济,比如严惩不贷。对于消费者来说,“性价比”是检验新规成效的根本标准。新规定要求乌尔集团总部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展望未来,我们应探索进一步简化维权流程、明确反馈期限、以小奖励鼓励社会监督。此外,还可以推动“互联网+明厨明灶”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把社会监督变成监督的有效延伸,营造粮食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