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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 赵文军 目前,外卖和即时配送订单日峰值超过2亿笔,服务用户超过5.5亿。外卖食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食品安全历来备受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和责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事实上,在餐饮外卖行业的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9月份以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该局公布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出台标准化方法,规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活动。召开座谈会,促进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竞争,对竞争秩序、食品安全、相关方权益保护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更加关注外卖餐饮食品安全,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薄弱环节,如 平台职责不清、网络餐饮服务供应商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缺乏透明度。 《征求意见稿》着眼于整合平台、销售者等各方食品安全核心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核心责任,细化平台对网络经营者的前期和事中监管。它我建议要求平台提供者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进行现场检查,并完成数据核查要求。行业统计数据显示,约30%的大宗外卖食品来自餐厅以外的地方。这些商店都在网上。我们仅接受通过平台内的订单。由于这些公司规模较小,且设有隐蔽办公室,很容易出现监管盲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创新监控技术,走向标准化外卖运营。除了明确餐厅免费就餐等新业态外,草案还明确了第三方平台和组织、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签约外卖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权限界限,细化了对平台的业务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资格审查、日常监测和突击检查、信息公开等。网上餐饮。 “一个私人住宅里有三个外卖店。”当前的“异证异地”现象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隐患。商户在资格证明或外卖平台上记录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线上可以操作,线下找不到”,俗称“鬼餐外卖”。从这个意义上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同一经营权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网店。平台提供者应当禁止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同一商业权利重复请求网络接入。征求意见稿还将明确企业信息披露要求平台提供商。平台商应继续公开披露经营资质,网店招牌上的名称必须与实体店招牌上的名称一致,取餐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上列出的营业地点一致。同时,增加了“禁止堂食”的商业模式标志,并对表面的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了调整和规定。面对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知情选择的担忧,一些餐饮企业推出了烹饪直播和外卖平台,只是为了寻求“看得见”的安心。我们开设了“亮厨房亮灶”线上专区。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互联网+明厨明灶”的要求。在线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实施“互联网+明厨明灶”,平台提供者应提供视频信息上传技术支持查看在线餐饮服务商的“互联网+明厨明灶”页面,并维护相关信息。 “一图胜千言”是我们最好的承诺。 “互联网+明厨明灶”带来的餐饮消费透明化,为消费者的选举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并提供了在线追踪的机会。此外,草案还对权限和监管方式进行了与时俱进的调整。例如,明确各地管辖问题、违法行为状况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该法解决了外卖消费和监管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如外卖食品饮料缺乏安全性和透明度、平台未能满足其调查要求等。对网络运营者的主动义务以及平台跨区域运营的监管难度。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外卖餐饮监管措施,将进一步激励各方履行义务和责任。